2025年6月15日,福建省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组向我市移交了群众信访举报件5件。我市高度重视,及时交办至相关县(市、区)及市直单位进行办理。现将第十一批群众信访举报件办理情况予以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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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问题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问责情况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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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SD3LY20250614X001 |
刘龙山于2024年在新罗区龙门镇赖坑村下大壁,开公路进山砍伐国家生态保护林。此事多次向新罗区龙门林业站反映,未得到处理。 |
新罗区 |
生态 |
经核查: 1.举报件反映的新罗区龙门镇赖坑村下大壁,实际为龙门镇赖坑村大璧山场,种植毛竹,该山场为省级二级生态林,非国家级生态保护林,2023年4月开始由村民刘某山承包经营。 2.该山场原有一条宽1.5米的环山板车路,刘龙山为方便竹山经营,于2024年10月将长度为1050米的原板车便道宽度由1.5米开拓至宽3米,未发现砍伐行为遗留的树桩,未发现新建道路情况。核查发现刘某山拓宽竹林便道的行为未办理林地征占用手续。 3.2023年4月接到龙门镇赖坑村其他个别山场存在盗滥伐问题,未提及龙门镇赖坑村大璧山场或刘某山,新罗区龙门林业站工作人员与村主干第一时间到现场查巡,未发现盗滥伐现象。 |
部分 属实 |
1.新罗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对刘某山违法征占用林地的行为依法查处。新罗区自然资源局指导该地块林地报批手续的审核审批工作。 2.新罗区自然资源局、龙门街道办事处加强对该地块的巡查监管,防止盗滥伐现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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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SD3LY20250614X002 |
龙岩市新罗区莲花山山顶,世纪钟楼的东侧,在2017年违规审批0.8亩的宅基地,实际占用建筑面积达1.5亩,占用林地面积达2亩以上。违规开展商业经营,大量的商业活动排放的污水污染莲花山的地下水。在核心区饲养家禽污染环境。 |
新罗区 |
水、生态 |
经核查: 1.6月15日,核查组对曹溪街道天马山顶世纪钟楼东侧区域实地勘察,发现存在一处面积达1300平方米(1.95亩)的休闲吧设施。该休闲吧是石粉村于上世纪90年代建成的天马快活林酒店改建而来,其中3栋建筑物系上世纪90年代建成,后经历多个业主承包经营,经营期间进行过修缮改造,现面积约1000平方米(1.5亩);表面铺设石子的空地约300平方米(0.45亩)于2024年12月建成,用于拓展休闲经营空间。 2.经确认,该地块地类性质为林地,具体位于曹溪街道石粉村6林班1大班1①小班,林种属性为水源涵养林,土地权属归石粉村集体所有,石粉村于2009年将该地块承包给本村村民。进一步调查发现,3栋建筑物未办理任何用地征占用审批手续;2024年12月建设的300平方米空地,虽以复绿和平整土地为由实施建设,但未依法履行用地报批程序,存在违规建设行为。 3.该店有办理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均在有效期内,实际地址与证照相符,未发现违规经营情况。经营场所的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浇灌山林。经营场所内及经营场所周边未发现污水外排痕迹,无明显臭味。调阅2024年以来莲花水厂(地下水)取水点监测数据,结果显示达标。 4.该地块发现放养鸡4只、鸭2只,为自食用,未闻见明显异味,未发现养殖废水乱排等现象。 |
部分属实 |
1.立行立改。由新罗区自然资源局将违法线索移送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查处。曹溪街道督促业主完成家禽清栏工作。 2.举一反三。由新罗区曹溪街道办事处加强巡查监管,制止违规占用林地或改变林地性质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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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SD3LY20250614D002 |
新罗区中城街道陵园路82号C栋6楼周末时间装修,噪声扰民。 |
新罗区 |
噪声 |
经核查: 1.举报件反映的该住户于2025年6月10日开始装修,现装修进度为对原卫生间、厨房、阳台等墙面进行敲打拆除阶段。 2.该住户于6月13日晚在小区业主群表示因赶装修进度,准备在周末时间进行墙面敲打作业,在业主群内征求小区其他住户意见,业主群内未有业主表示反对,故该住户于6月14日进行了敲打作业。 3.6月15日核查时,该户已停止装修作业。经入户随访该小区住户,住户表示知晓6楼住户装修事宜。 |
属实 |
1.推进立行立改。新罗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对该业主进行批评教育,要求业主严格遵守规定的装修时段,避免噪音扰民。 2.加强普法宣传。加强普法宣传,通过小区宣传栏张贴普法告示、组织入户宣讲等方式,引导居民共同遵守有关规定,共同营造安静的生活环境。 3.强化巡查管控。新罗区城综局强化对噪声高发区域及敏感区的日常巡查,发现噪音扰民行为及时制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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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SD3LY20250614D003 |
新罗区南城街道劳动局集资房楼下有多家小炒店油烟往小区里面排,油烟味影响小区居民生活,有向相关部门反映过,没有彻底解决。 |
新罗区 |
油烟 |
经核查: 1.新罗区南城街道劳动局集资房楼下有4家餐饮店为:新罗区食香汀州饭店、新罗区豆花香小吃店、新罗区老范美食店、新罗区鸿鹏美小吃店,均为沿街店铺。该4家餐饮店均配备有静电光解复合式饮食业油烟净化装置且有运行。其中,新罗区食香汀州饭店、新罗区老范美食店和新罗区鸿鹏美小吃店3家餐饮店产生的油烟经净化后通过管道排空,未向小区内部排放。豆花香小吃店产生的油烟经净化后通过管道排向小区内侧,该店油烟净化装置老旧,部分油烟管道有破损,油烟从破损处外逸。经走访周边住户,豆花香小吃店油烟排向小区内,影响周边住户生活。因豆花香小吃店主要经营早餐小吃类蒸煮食品,无法达到连续一小时产生油烟的的检测标准,未达到油烟检测条件,无法开展油烟检测。2.2023年以来,12345平台收到该处相关餐饮油烟投诉1次(2023年2月18日),接到诉求后新罗区相关部门立即按要求开展调查核实,发现新罗区豆花香小吃店未安装油烟净化设备,相关部门立即要求该店铺整改。2023年2月26日,该店铺已按要求安装油烟净化装置。 |
部分属实 |
1.推动立行立改。新罗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督促新罗区豆花香小吃店更换新的油烟净化设备,并对排烟管道进行整改。目前,豆花香小吃店已完成油烟净化设备的更换安装。督促4家餐饮店加强油烟净化设备维护管理,加密清洗频次,确保油烟净化设备正常高效运行。 2.强化巡查监管。新罗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进一步强化小炒餐饮行业的日常巡查管控和指导,重点加密油烟净化设备使用、更新、清洗及油烟排放的检查,确保油烟净化设备在营业期间正常运行并定期进行维护清洗,油烟达标排放,同时,不定期开展“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从源头杜绝油烟扰民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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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SD3LY20250614D004 |
新罗区北城街道御佳园和亚金富都的交界处有几户人养鸡,挖了一个坑堆放水果蔬菜,每天早上或傍晚都会有类似猪粪味的恶臭,臭味持续一个多小时,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有向相关部门反映,但是控制一段时间又会反复。 |
新罗区 |
大气 |
经核查: 1.举报件反映的新罗区北城街道御佳园和亚金富都的交界处地块主要为御佳园小区二期B地块住宅用地,为福建龙岩御佳园房地产有限公司所有,该地块与周边居民的最近距离为30米,暂未开发建设,周边居民有6户在此圈地养殖家禽。 2.6月15日现场核查时,发现谢洋村林某在钟城山将豆腐渣、酒糟及市场售剩蔬菜水果放入塑料桶中发酵后饲养家禽,现场卫生条件差,走访周边居民情况,反映臭味问题主要发生在林某在早晚喂养时,持续时间不等;其余5户,未发现有异味情况,也未发现堆放水果蔬菜的坑。 3.2024年至今,12345平台共接到该区域相关问题8件,新罗区相关部门均及时前往核查,要求当事人停止饲养并自行清理现有家禽,避免异味散发情况发生。劝导后养鸡户对养鸡场地卫生进行清理,谢洋村林某户的养殖规模有缩小,异味减轻,但时有反复。 |
部分 属实 |
1.立行立改。由新罗区北城街道办事处牵头,新罗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等部门配合,督促林某户立即整改,对散发异味的豆腐渣、酒糟等进行清除,开展环境卫生整治。 2.加强监管。新罗区北城街道加强重点区域的巡查监管,及时发现处理违法养殖行为,督促地块业主加强地块管理。 3.强化宣传。新罗区北城街道做好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普及宣传,引导群众树立环保理念,共同维护良好城市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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