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及被督察对象查处情况一览表(第十二批)
来源:龙岩市人民政府 时间:2025-06-23 16:41

  2025年6月16日,福建省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组向我市移交了群众信访举报件8件。我市高度重视,及时交办至相关县(市、区)及市直单位进行办理。现将第十二批群众信访举报件办理情况予以公开。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问题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情况

备注

1

SD3LY20250615D001

永定区抚市镇桥河村平坑牛古凸怡新生态农场(业主赖某元)建设占用群众农田,排放污水有臭味,影响居民生活。之前有向农业、林业、信访部门反映过。

永定区

经核查:

1.该农场位于永定区抚市镇桥河村牛牯凹山场,经套合国土变更数据库,未发现养殖场存在占用农田问题。

2.6月16日,现场核查时该农场环保设施可正常运行,未发现该农场猪舍及储液池周边区域存在污水排放现象或排放痕迹,消纳地未发现粪污漫灌现象。在储液池及猪舍周边可以闻到粪污臭味,厂界外围未闻到臭味。永定环境监测站对农场周边进行臭气无组织采样,结果未超标。经清点发现存栏生猪434头,存在超量养殖问题。

3.经走访距该养殖场最近的6户零散住户(与该农场直线距离超过500米),均反映没有发现该农场存在污水直排问题、也没有闻到养殖场臭味,未对其生活造成影响。

3.该举报件为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举报件,销号验收单位包括市农业农村局、林业局等部门。经查,2024年以来,均未再收到相关问题反映。

部分属实

1.立督立改。永定区抚市镇政府下达限期减栏通知书,要求2025年6月30日前整改到位。

2.强化监管。永定区相关部门加强环境监管,督促业主落实企业环保主体责任,加大对养殖废水偷漏排、超量养殖等违法行为打击力度。同时加强对生猪养殖场落实粪污资源化利用措施的指导,提升粪污资源化利用率。

3.举一反三。永定区政府严格落实生猪养殖场干部挂场制度,重点检查设备设施运行情况。同时要求养殖场严格按照备案登记数量养殖,禁止超量养殖。

 

*

2

SD3LY20250615D003

上杭县蛟洋镇丘坊村与堂下村交界处富民砖厂挖山的时候,把村民几十亩农田填埋,向自然资源局、12345反映过,未得到解决。

上杭县

生态

经核查:

1.上杭县蛟洋镇丘坊村与堂下村交界处原富明砖厂已于2023年关停,仅有上杭县富明机制砂厂,该厂自2024年12月停产至今。

2.针对2022年和2023年富明机制砂厂原有两次违规占用或破坏耕地、农田的行为,上杭县自然资源局、上杭县蛟洋镇政府依法对该厂进行行政处罚,责令其退还、复垦非法占用的土地,复垦后上述地块具备基本种植条件,整改完成后该地块因无人耕种抛荒至今。后巡查发现,该厂又将砂石料重新堆放至已整改地块。

3.2022年6月至12月共收到12345平台转办反映该厂破坏耕地投诉8件。上杭县蛟洋镇均按要求进行现场核实。2022年10月18日,针对该厂违法占用并填高地块边坡泥沙经雨水冲刷流入东南侧低位农田问题,上杭县蛟洋镇组织该厂与群众进行司法调解,该厂表示愿意对受损农田进行复耕,并赔偿相应租金,但因赔偿金额无法达成一致,此次调解未成功,后经多次调解仍无果。

部分属实

1.推动立行立改。上杭县政府督促富明机制砂厂于7月底前将占用土地上的砂石料清理完成,并对3.2亩的抛荒农田进行再整改,确保耕地符合种植条件。督促蛟洋镇继续做好富明机制砂厂与村民调解工作,争取尽快达成一致意见。

2.持续加强监管。上杭县政府督促蛟洋镇切实履行属地监管职责,加强对辖区内土地的日常巡查,加大对富明机制砂厂巡查监管,对发现违法占用耕地行为及时制止并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

3

SD3LY20250615D007

漳平市西园镇西园村国宏新型建材厂粉尘大,晚上煤气味道刺鼻,影响周边几百户居民休息。

漳平市

大气

经核查:

1.该公司从事烧结多孔砖生产,主要排放的废气为焙烧废气,配套建设有一套脱硫除尘装置,并安装有焙烧废气在线监控设施。焙烧废气感官上具有轻微刺激性,群众可能误以为煤气味。

2.调阅该公司2024年以来自行监测报告,报告显示该公司外排焙烧废气中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指标均达标。查阅该公司2025年以来在线监测数据显示,该公司外排废气中的颗粒物及二氧化硫存在部分时段超标的现象,未出现日均值超标的情形。

3.6月17日晚,该公司正在生产,龙岩市漳平生态环境局对该公司破碎工段排放口、隧道窑焙烧废气排放口及厂界无组织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进行监测,监测结果显示隧道窑焙烧废气排放口颗粒物浓度超标。

4.经走访周边大阪新村、家和小区居民,大部分居民表示该区域空气中确实存在一定异味,异味在夜间至清晨时段尤为明显,另大坂新村居民普遍反映存在受粉尘污染困扰的问题,家中门窗、地板附着黑色粉尘。

部分属实

1.推动立行立改。龙岩市生态环境局依法对该公司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超标排污并进行整改,做到污染物达标排放。

2.压实主体责任。漳平市政府督促该公司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强化内部环境保护管理,加强对配套环保设施的运行维护,确保各污染物达标排放。

3.强化巡查监管。漳平市政府督促西园镇及相关监管部门进一步强化日常巡查管控,及时发现并处理违法行为;主动与周边居民沟通,进一步化解矛盾纠纷,争取群众理解和支持。

 

 

4

SD3LY20250615D008

连城县文亨镇文楼村文楼路罗某龙占用国家基本农田作为住宅用地,建自己的房子

连城县

生态

经核查:

罗某龙在连城县文亨镇拥有住宅两栋:一栋位于文亨镇文陂村连文路51-8号,建于1999年,用地经过审批,房权已获审批。该栋住宅地类为国有商住用地,未占用基本农田,未进行改、扩建。另一栋位于文亨镇文楼村文联路5号,建于20世纪80年代,地类为宅基地,未进行改、扩建。但罗某龙于2023年5月,擅自对该住宅前122平方米的永久基本农田进行水泥硬化。

部分属实

1.立行立改。连城县文亨镇政府于2025年6月16日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其于2025年9月16日前拆除违法建设的水泥硬化坪,并复耕种植粮食作物。6月17日起,罗某龙已开始对水泥硬化坪进行拆除。

2.加强监管宣传。连城县政府强化对农村个人建房、耕地保护等巡查监管和政策法规宣传,及时发现处置违法违规行为,提高群众知法、懂法、守法意识。

 

 

5

SD3LY20250615X001

投诉1、福建紫鑫金属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接收龙岩市第二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上杭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废弃物进行水洗加工后的尾沙,随意倾倒到上杭县城周边乡镇二重山外的数十个废弃矿山,通过暴雨冲刷流入汀江河污染水质;2、福建紫鑫金属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施设暗管,利用雨季夜间违规排放恶臭生产废水,污染汀江。

上杭县

固废、水

经核查:

1.福建紫鑫金属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建有一条生活垃圾焚烧炉渣综合利用生产线,2024年7月投入运行,其中金属、细集料、粗集料作为产品外售,未燃尽垃圾返回生活垃圾焚烧厂重新焚烧,泥饼外售机砖厂利用。该公司生活垃圾炉渣主要来自于龙岩市第二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上杭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和武平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压滤泥饼外售给上杭县恒欣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用作制砖原料,双方于2024年7月15日签订委托处置合同,未燃尽垃圾返回上杭县垃圾焚烧发电厂重新入炉焚烧。

2.该公司2024年7月投产至今,调阅该公司投产以来的压滤泥饼转运利用台账,与上杭县恒欣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台账进行核对,未发现有违规倾倒的情形。

3.6月17日上杭县自然资源局组织对上杭城区周边乡镇8个废弃矿山进行现场踏勘,未发现有堆放尾砂现象。

4.经对该公司厂区四周及周边区域进行勘察,未发现私设暗管等违规排放的情况。6月16日下午15时下雨时段,上杭环境监测站对该公司旁小溪(汀江小支流)上下游和雨水排放口分别采集进行水样监测,监测结果显示小溪水质及外排雨水均可达标。

部分属实

1.压实主体责任。上杭县督促该公司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强化环保设施运行管理,做好固废全链条管理,确保生产废水“零排放”。

2.加强巡查监管。上杭县加强对该公司及周边区域的巡查监管,若发现有违规倾倒泥饼及违规排污的行为,及时制止并依法依规查处。

 

 

6

SD3LY20250615X002

上杭县临城镇玖亩串串火锅、牛拾叁等店铺,在居民区开店,营业期间,造成油烟、噪声影响,影响周围居民正常生活。

上杭县

油烟、噪声

经核查:

1.玖亩火锅串串、牛拾叁该两家餐饮店位于上杭县临城镇城北村金岗新路80号,该2家餐饮店南北相对,中间有一空坪,该处周边均为住宅小区和自建房。该两家餐饮店主营火锅伴有少量炒菜,炒菜区均位于店内,均配套有油烟净化装置并有运行。

2.该两家餐饮店营业时间为18时至23时左右,食客少时在店内就餐,食客较多时,会在店外空坪摆桌就餐,店外摆桌时食客偶有喝酒喧哗、划拳、摇骰子等产生噪声的情形,会对周边居民造成一定影响。6月17日21时、22时,上杭环境监测站对该处进行噪音监测,监测时该两家餐饮店正在营业,因该区域位于交通干道旁,交通噪声会与社会生活噪声叠加,监测结果显示未超标。

3.经对周边居民进行走访,居民表示该两家餐饮店在店外空坪摆桌时,食客喝酒喧哗、划拳、摇骰子产生的噪声会对周边居民造成影响,油烟影响较不明显。

部分属实

1.立行立改。上杭县城市管理与综合执法局督促该2家餐饮店加大油烟净化设备清洗频次,确保油烟达标排放,做好文明规范经营,及时劝阻食客文明就餐,降低噪声影响,并在店铺显目位置粘贴警示牌,提示食客文明就餐。

2.强化监管。上杭县政府将不定期组织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加强日常执法巡查,督促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及时劝阻消费者猜拳、摇骰子、大声喧哗等行为。

3.举一反三。上杭县政府将聚焦油烟噪音扰民高频投诉问题,加强对夜市、烧烤等易产生油烟噪音投诉行业的监管,网格化巡查,不定期抽查,确保辖区内不再发生类似问题。

 

 

7

SD3LY20250615X003

武平县平川街道南门社区河东路地税局到进修学校附属小学路段4家活禽宰杀店,鸡、鸭粪味道重,影响居民正常生活。

武平县

大气

经核查:

1.原武平县地税局周边自有城市规划建设以来,因周边群众生活需求,自发形成一个“小集市”,聚集了几十家生鲜店,分别售卖猪肉、牛肉、鸡肉、鸭肉、鱼肉、蔬菜水果等日常生活必需品。2.举报件反映的4家活禽宰杀店“美琴家禽屠宰店”“腊五生鲜食品店”“四连鸡鸭店”“东古鸡鸭店”均已办理《营业执照》,经营者因未及时清理活鸡、活鸭粪便以及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弃物,4家店内存在不同程度的鸡、鸭粪等异味。

属实

1.规范经营行为。武平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坚持每天安排2名队员到该区域定点巡查并入店劝导,督促这4家活鸡鸭宰杀店规范日常经营行为,及时做好店内清洗保洁及“门前三包”工作,增加清理频次,做到即产即清。

2.强化日常保洁。武平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加强该区域环卫保洁工作,增加活禽宰杀店废弃物收集频次,一天收集清理垃圾由原来4次增加至6次。

3.加强部门联动。武平县相关部门强化联动,加强日常巡查力度,不定期抽查该区域活禽宰杀店卫生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到位。

 

 

8

SD3LY20250615X004

武平县象洞乡太山村去年开始有人将村边上上千亩杂树林划为天然林,借砍松树为由砍伐山上其它树木,森林蓄水能力遭到破坏,影响农作物耕种。

武平县

生态

经核查:

1.经查询2023年以来林业资源档案,武平县象洞镇林业工作站未审批过杂树林转为天然林事项。经现场核查,长坑子山场和朱屋山场两处涉及到的采伐山场起源属天然林,未发现举报人所认为的私自划为天然林行为。

2.长坑子山场和朱屋山场砍伐松木的行为是为了省际、县际预防松材线虫病侵入和降低松林比例,是正常的林业生产需要,符合相关技术规程。两处涉及山场的采伐均于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17日期间办理合法有效的采伐证,采伐手续齐全,严格按照采伐证规定的范围、数量和时间进行采伐作业。对于砍伐的其他树种情况,属于集材道采伐,经过林业部门审批通过,手续完备,经现场核查,未发现违规砍伐情况。近两年护林员巡查以及查看福建省森林督查图斑,未发现超树种采伐和未批采伐问题。

3.经查阅资料,两处山场林种为一般用材林。林场采伐活动是按批次计划进行选择性采伐,同时采取人工促进自然更新等管理措施,对森林蓄水能力的影响轻微。通过对林场周边溪流、山塘等现场勘查,未发现水源减少、枯竭问题。

不属实

武平县象洞镇政府持续加强对林地林木的监管力度,及时发现并制止违规行为。做好采伐事项信息公开,向群众普及林地采伐技术规范和审批流程等政策,及时做好群众释疑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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